如何認定股東抽逃資金

股東抽逃資金的認定是:

如何認定股東抽逃資金

一、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未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二、股東設立公司時,爲了應對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帳戶後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款進行經營。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