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公司法》第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