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東如何行使表決權

一、股份公司的股東如何行使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如何行使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這裏所體現的是以資本聯合爲基礎,股份平等的原則,即同股同權,而不是股東之間人與人的平等,即每人一票。

所以參加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進行表決時行使的權利是以其持有股份多少來決定權利大小的,而不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這裏所體現的是以資本聯合爲基礎,股份平等的原則,即同股同權,而不是股東之間人與人的平等,即每人一票。所以參加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進行表決時行使的權利是以其持有股份多少來決定權利大小的,而不是以股東人數來計算的。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透過。這裏表明的股東大會的議事方式是採取由股東根據其所持股份多少,對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表示贊成或不贊成,最後以多數票形成肯定或否定的決議,股東大會的決議是一種共同行爲。

股東大會所作出的決議分爲兩種,即普遍決議和特別決議。普通決議,是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透過的決議;特別決議,是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的決議。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上,對公司合併、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作爲特別決議,也就是屬於特別決議事項。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的票數是怎麼確定的

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是透過實際出資比例確定,在公司中實際出資達到什麼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決權。

例如,公司有52個股東,個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麼一個人的意見就代表51股的表決權權利,而其他49個人人數雖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東有絕對控股的權利。

根據《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按照認繳的出資額出資,各人出資佔資本總額的比就是出資比例,這就是股權。

分紅的比例可以按出資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資比例。只要全體股東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約定的,並列入章程中。約定分紅比例時可以考慮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業執行中負的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這種構造和內在性質,決定了其在股東相互關係上必然以“股東平等原則”作爲基本指導思想。而“股東平等原則”具體表現在股東表決權上,就是所謂的“一股一權”或“一股一票”。

在中國只要不是獨資公司都是有股東的,有股東那麼公司的重大決定都需要透過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是保證股東們的合法權益。比如說公司的解散或者是公司法人的更換都是要透過股東決議的,重要決議需要透過三分之二的股東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