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註冊資本如何取回

一、股東的註冊資本如何取回?

股東的註冊資本如何取回

1、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透過股東會表決同意減資,將該股東的出資除去即可。

3、當有限公司的股東遇見公司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營業期限到期,不同意延期的股東。

二、抽逃出資的處罰具體是怎樣的?

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是散見於各個條文之中。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權利歸納如下:

1、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查閱權

3、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4、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5、紅利的分配權

6、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四、股東的義務有哪些?

權利與義務總是相對的,股東享有權利,也要承擔義務。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的股東應當承擔如下義務:

1、股東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繳納認購的出資額。股東認繳出資後,就負有繳納出資的義務,如果圾東認繳了出資後,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繳納出資的義務,它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3、資本的充實責任,爲防止公司註冊資本的減少,股東負有資本充實的責任。

除了以上幾種方式之外,股東不能隨便取回自己的註冊資本,因爲這種做法涉嫌抽逃出資,股東抽逃出資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那麼該股東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根據抽逃出資額出2%以上7%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