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認定股東資格有哪些規定

隱名股東在請求認定爲公司股東時,需提供證據證明其與名義股東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協議,同時需要注意若隱名股東以規避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爲目的,如爲規避法律禁止某些主體投資特定行業的禁止性規定,以他人名義投資,則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簽訂的合同會因違反《民法典》的規定被認定無效,且不能保護此種隱名股東的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隱名股東認定股東資格有哪些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爲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爲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