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

公司股東在公司經營存續期間,出於各種原因,股東轉讓股權的情況是頻繁發生的,那麼股東股權轉讓的價格如何確定,無論是對轉讓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的新股東,還是對於公司來說,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不同,將直接影響股權轉讓價格,從而影響公司、股東和受讓方的利益。股權轉讓的價格不等於註冊資金或實際出資,是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參照註冊資金、實際出資、公司資產、無形資產、未來盈利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的,可以大於或小於註冊資金、實際出資、公司淨資產。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實踐中,確定股權轉讓價格通常有以下幾種做法:

(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爲轉讓價格,即按照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的出資額確定,一般被稱爲“出資額法”;

(2)、將公司淨資產額作爲轉讓價格;

(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爲轉讓價格,又稱爲“評估價法”;

(4)、將拍賣、變賣價作爲轉讓價格。

上述四種方法都有其可取之處,但也存在不足。將出資額和公司淨資產額作爲股權轉讓價格簡單明瞭,便於計算和操作;審計、評估方法透過對公司會計賬目、資產的清理覈查,較能體現公司的資產狀況;拍賣、變賣的方法引入了市場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能體現股權的市場價值。但是,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經營者的決策及市場因素的影響較大,公司的資產狀況處於一種動態變化之中,股東的出資與股權的實際價值往往存在較大差異,如對股東的股權未經作價以原出資額直接轉讓,這無疑混淆了股權與出資的概念;公司淨資產額雖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財務狀況,但由於其不體現公司資金的流轉等公司運作的重要指數,也不能反映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審計、評估能反映公司財產狀況,也能對公司運作的大部分情況進行估算,卻不能體現公司的不良資產率、公司發展前景等對股權價值有重要影響的因素;拍賣、變賣一般時間較緊,轉讓方和受讓方常無法進行更多直接溝通。如不能很好理解和運用這幾種方法,將造成股權的濫用,侵犯股東和公司的合法權益。

基於單一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都有缺陷,因而在實踐中最好採用綜合評估確定股權轉讓的基準價格。轉讓雙方首先應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評估,確定轉讓基準價格,在此基礎上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法院在強制股東轉讓股權時,應透過審計、評估確定轉讓的基準價格。股權轉讓基準價格即股權轉讓參考價格,可以是公司的淨資產額。在採用了前述的一種或幾種甚至其他更多的計算方法後,有的當事人還會結合公司不良資產率、國家產業政策等因素確定轉讓價格,這樣得出的轉讓價格比較接近股權的實際價值。

轉讓基準價格確定後,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對轉讓雙方經協商確定的轉讓價格,只要未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在股權的轉讓中,還可以透過拍賣、變賣的方式轉讓股權,拍賣、變賣價格就是轉讓價格。拍賣和變賣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相對其他方法,更能體現股權的市場價格,是一種比較科學的方法。在股權的強制轉讓中,應參考股權轉讓基準價格確定拍賣的保留底價,透過公開拍賣的方式轉讓股權。

1、定價不能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定價不能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閱讀以上內容,分析可知,無論是責任有限制公司,還是股份制公司,其股權轉讓價格限制在透過雙方協商後是可以更改的和擬定的,但是不能隨意制定。以上是小編查詢、整理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