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虧損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辦?

一、累計虧損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辦?

累計虧損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辦?

因企業虧損致使所有者權益低於註冊資本時,應當申請增資,由出資人注入或吸收新股東注入新的註冊資本。破產法規定,虧損超過註冊資本,形成資不抵在債時,債權人可以申請該企業破產。增加資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價值、增加出資、發行新股或者債轉股。

1、增加票面價值

增加票面價值,是指公司在不改變原有股份總數的情況下增加每股金額。透過這種方式可以達到增加資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積金,應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東新繳納的股款,均可記入每股份中,從而使其票面價值增加。

2、增加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資本,可以按照原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以邀請原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出資。如果是原有股東認購出資,可以另外繳納股款,也可以將資本公積金或者應分配股利留存轉換爲出資。

3、發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採取發行新股的方式。發行新股是指公司爲了擴大資本需求而發行新的股份。發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會公衆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東認購。

二、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公司經營狀況不佳,連續虧損,如果累計虧損超過註冊資本,就應當及時處理。用未分配的利潤來彌補,或者股東按照原來的出資比例增加註冊資本,將註冊資本提高超過虧損額。當然,如果公司長期這樣下去,可能會被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