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經營範圍的規定是什麼

我國境內註冊的所有公司,經營範圍必須和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內容是一致的,相信這一最基本的要求連我國的大多數的普通公民都知道。當然公司的經營範圍可以是隨着市場的需求有各種各樣的,只要是不違反法律的就可以,不過新公司法當中整體對經營範圍作出了一遍的要求。那麼,新公司法經營範圍的規定是什麼?

新公司法經營範圍的規定是什麼

一、新公司法經營範圍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註冊機關覈准的爲準。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覈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二、公司確定經營範圍的原則是什麼?

我國《公司法》第12條明確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指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領域,具體表現爲公司具有什麼樣的生產項目、經營種類、服務事項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經營範圍,以便開展經營活動。同時,確定公司的經營範圍,還涉及以下因素:

1、方便投資者瞭解公司資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資金投入的項目以及該項目已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風險;

2、爲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定大體的範圍,有利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專業化發展;

3、有利於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進階管理人員認清公司發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4、有利於建立和維護一定的管理秩序、經營秩序,防止市場競爭的無序狀態。

三、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經過的法定程序:

1、由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對經營範圍做出變更;

2、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3、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如果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則應當在依法取得批准後,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大家可以看出,新公司法經營範圍的要求主要是,公司的經營範圍是需要在各地的工商局依法登記的,要求進行登記,也就是爲了規範日後公司的經營項目。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經營國家一般限制的一些項目,需要獲得行政許可證以後纔可以的。同樣的經營範圍如若要變更,也必須要對營業執照變更經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