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經營範圍規定是什麼?

我國的公司現在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人願意開公司來賺錢,因爲公司的經營比較放鬆,但是公司的經營並不容易的,一家公司的經營內容是需要在註冊 公司的時候就認定好的,這是法律規定的,所以關於職責相規定在公司法經營範圍規定是什麼?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在公司法經營範圍規定是什麼?

一、在公司法經營範圍規定是什麼?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解釋】本條是關於公司經營範圍的規定.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記載事項。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寫明公司經營範圍並須經登記,主要因爲:一是根據公司的正常經營規律,設立公司應當有一個主營範圍;這一主營範圍應當由公司設立時的股東確認。二是便於公司的債權人及其他交易方瞭解公司的營業範圍,起到公示的作用。公司的經營範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項目,公司不得經營;在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項目的,必須依法經過審批,未經批准不得將該項目納人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經營範圍。調整經營範圍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依法調整的經營範圍不能超出法律、行政法規的限制;增加的內容如果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必須經過批准。二是調整經營範圍必須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進行變更登記,從而依法變更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法經營範圍規定是什麼?上面我們知道在公司法中關於經營範圍的內容在公司法的第十二條中具有相關的詳細介紹,在這項法律中規定了公司的經營範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經營,也可以依據法律程序修改經營範圍,但是必須得到法院相關規定的額批准,並下達的通知書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