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是由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嗎?

一、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是由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嗎?

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是由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嗎?

投資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是由法律所明文規定的,投資公司經營範圍包括:

1、工商代理、企業形象 策劃、企業管理諮詢、財稅顧問、投資顧問、財稅代理、資產託管、商務資訊;商標註冊。

2、教育資訊;翻譯;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進出口業務等多個領域.每個公司註冊時申請的經營範圍不一樣,需要區別對待的。

3、投資管理,實業投資,投資資訊諮詢,經濟資訊諮詢,商務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以上諮詢除經紀),企業形象策劃,市場資訊諮詢(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市場營銷策劃、禮儀服務,會務服務,公關策劃,展覽展示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

二、我國對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的要求

投資諮詢有限公司:3萬

投資顧問有限公司:3萬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3萬

投資有限公司:1000萬

三、註冊投資公司資本詳解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需一次性出資到位。

2、二人或以上投資註冊的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如註冊資本金超過3萬元以上則註冊資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於20%(不低於3萬元),其餘的在2年內到位。

注: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公司登記事項,但後期經營需要規定時間完成實繳。

四、註冊投資公司資本的出資方式

1、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專利技術、工業產權等方式。

2、貨幣出資佔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0%。

3、實物等出資方式必須經過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以經評估過的價格作爲出資額。

注:自2014年3月1日起,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投資公司驗資:股東以貨幣出資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本必須打入公司的驗資帳戶,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報工商局備案。

現在很多公民在有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之後,都會想要透過投資等的方式增加自己的收入,但是不少人並不瞭解與投資相關的知識,這也就是很多的投資管理公司設立的原因,公司在設立之後,是一定需要在限定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