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超範圍經營的規定是什麼?

衆所周知,企業進行註冊登記時,都需要填寫和註明公司的經營範圍。換句說法,公司必須在所填寫的經營範圍中從事商業交易和商業活動。如果超出其經營範圍,違反了法律章程,需要承擔法律處罰。那麼公司法對超範圍經營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對超範圍經營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對超範圍經營的規定是什麼

所謂經營範圍是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範圍,一般以工商登記中的營業執照及備案的企業章程中的範圍爲準。

例如:某某成立個企業,在工商執照上經營範圍上是賣西瓜的,結果企業不僅賣西瓜,還賣紅薯,就是超經營範圍了。

《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二、關於超範圍經營注意事項

第一是如果公司主經營範圍發生變化,例如從賣西瓜變爲賣紅薯,則需要辦法工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如果不依法辦理,則可按工商登記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是如果公司超出經營範圍所從事的是法律法規禁止或需覈准審批的行業,則相關行業規定會對此進行處理處罰。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對“公司法對超範圍經營的規定是什麼?”這一問題已經具體瞭解。超範圍經營指的是企業從事經營範圍之外的商業活動。企業經營中,偶爾超出範圍,不影響主營業務,不違規的範圍下不構成違反,但是如果主營業務發生明顯改變,超出經營範圍,則構成爲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