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11條吊銷的八種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法第211條吊銷的八種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第211條吊銷的八種情形有哪些?

1、辦理公司登記時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2、辦理公司登記時提交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3、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4、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結束後,不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的;

5、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後,不在規定期限內發佈公告或者發佈的公告內容與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內容不一致,情節嚴重的;

6、公司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罰款,並限期接受年度檢驗,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檢驗的;

7、仿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

8、公司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二、公司法適用範圍

我國《公司法》中所稱公司有其特定適用範圍:

其一,依據屬地主義原則,爲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

其二,組織形式僅限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對其他公司組織形式作規定,在實踐中則不允許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

概念:指依據公司法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數有一定的限制,必須是50人以下;

2)股東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財產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資本;

4)公司的規模可大可小,適應性強;

5)公司的設立程序簡單,組織機構靈活

設立條件:

1)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3萬元;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實物出資;知識產權出資;土地使用權出資。

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透過發行股票籌集公司資本,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公司發起人有人數限制,2~200人

2)公司資本分成等額單位,稱之爲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發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規模較大,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在設立程序上也比較複雜。

設立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在近幾年中,隨着我國的各項政策的支援,建立的企業也是日益增多,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不僅會對公司有所影響,也會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秩序造成影響,那麼規範各個企業的行爲也是變得尤爲重要,在這裏也是提醒各位企業的經營主體,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避免侵犯他人的權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