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公司債券條件有哪些?

發行債券是公司爲了進行融資常使用的一種向社會各界籌資的一種方式,既有利於緩解自身經濟危機又有利於債券持有人自身財富的增長,是爲社會所普遍接受的一種融資方式。然而公司需滿足何種條件纔可進行該融資呢?下面則爲大家詳細介紹發行公司債券條件。

發行公司債券條件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關於公司債券的概念,在教科書中都基本這樣定義:“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同時還進一步解釋,它表明發行債券的公司和債券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與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點,債券持有人有按約定條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取得利息優先於股東分紅,公司破產清算時,也優於股東而收回本金。但債券持有者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

上述表述對“公司債券”的定義與解釋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如果要真正從理論上理解公司債券概念,還必須進行以下分析:

實質

首先,公司債券作爲一種“證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夠“證明經濟權益的法律憑證”。“證券”是各類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債權及財產所有權憑證的統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擁有和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

其次,公司債券是“有價證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價值,並且自身帶有廣泛的社會接受性,一般能夠轉讓,作爲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有價證券”是一種所有權憑證,一般都須標明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者可憑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於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

一般地,發行包括公募和私募兩種。公募發行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這種方式的證券發行的允准比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私募發行是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爲對象的發行,其審查條件相對寬鬆,也不採取公示制度。

二、發行條件

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發行公司債券條件包括對該公司淨資產和累計債券餘額的估計是否達到要求水平,以及對利潤水平的估計是否達標,資金所投方向是否符合政策,利率水平是否超標等國務院相關規定來判斷。此規定具有法律上的嚴明性和權威性,需要公民認真遵守該規定,以方便國家對企業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