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1、資產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2、對累計發行債券的限制規定: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利率要求: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覈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爲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