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會需要大量資金,除了申請銀行貸款、增發股票外,它們還可以選擇發行債券。其中有一種比較特殊的,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要比普通公司嚴格。那麼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淨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二、上市公司如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應決定是否優先向原股東配售;如果優先配售,應明確進行配售的數量和方式以及有關原則。購買可轉換公司債券應以現金認購。銷期滿後,尚未售出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按照承銷協議約定的包銷或代銷方式分別處理。

採用代銷方式時,超過募集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募足一億元人民幣的,發行人應在發行截止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認購金額及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返還給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人。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參照股票發行方式的有關規定,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哪些情況下不允許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覈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範併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有哪些特徵?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由此可見,按照證監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連續三年盈利、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發行債券餘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的40%及其它發行股票方面的條件。上市公司透過股東會議決定發行可轉換債券後,要向證監會提出申請,經批准的,方可以進行下一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