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中清算人的清算責任

清算人的法律責任是指公司因破產、合併、分立原因外解散而進行的清算中,公司清算主體違反公司清算的法律規定,或因過錯造成公司或債權人的損失所應負的法律責任。

公司清算中清算人的清算責任

無論從保證公司清算的公正高效進行,還是從保護債權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要求公司清算主體在違反法律規定時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很有必要。

《企業破產法》

第二十四條

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清算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員。清算組對人民法院負責並且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