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股東享有股權嗎

不享有。股東的權利是指股東基於其出資在法律上對公司所享有的權利。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利益與風險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恆的原則和精髓,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當然也就不應享有股東的相應權利。
掛名股東,是指在各種形式的公司設立過程中或者股權轉讓中,產生的那些雖然具備了股東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資爲他人所有,從而缺乏出資之實質要件的股東。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掛名股東享有股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