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併收購與估值

兼併收購與估值

兼併收購簡稱併購。兼併:又稱吸收合併。其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爲。併購活動是在一定的財產權利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併購過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權利主體透過出讓所擁有的對企業的控制權而獲得相應的受益,另一個部分權利主體則透過付出一定代價而獲取這部分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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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如何估值

併購估價是指買賣雙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購入或出售作出的價值判斷。
目標企業估價取決於併購企業對其未來收益的大小和時間的預期。對目標企業的估值可能因預測不當而不準確。這暴露了併購企業的估值風險,其大小取決於併購企業所用資訊的質量,而資訊質量又取決於目標企業是上市企業還是非上市企業,併購企業是敵意的還是善意的,以及準備併購和目標企業併購前審計的時間。
企業併購估價本質上是一種主觀判斷,但並不是可以隨意定價的,必須遵循一定的科學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