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怎麼處理工傷糾紛

勞動監察大隊怎麼處理工傷糾紛
律師解答:不在勞動監察大隊管理範圍。律師解析:不在勞動監察大隊管理範圍。勞動監察大隊負責查處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費繳納、工資是否拖欠等情況,但工傷不由它管。發生工傷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到所在社會保險部門依次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按傷殘等級到勞動仲裁提出相應的傷殘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