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逃逸怎麼認定工傷

交通事故發生後對方逃逸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的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一般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成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交通事故對方逃逸怎麼認定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