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補貼稅適用於什麼時候?

繳稅對於每一個公民來說都是應盡的義務,而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像我們買房需要繳納房產稅,購買國外的產品也需要進行繳稅,而繳稅的明目繁多,其中有一種稅叫做反補貼稅,那麼反補貼稅適用於什麼時候繳納呢?這就和小編一起來看關於這個問題的介紹吧。

反補貼稅適用於什麼時候?

一、反補貼稅針對什麼情況?

反補貼稅,是指對進口商品使用的一種超過正常關稅的特殊關稅,目的在於爲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從而保護進口國的製造商。

二、什麼是反補貼稅?

對進口商品使用的一種超過正常關稅的特殊關稅。這種關稅是對那些得到其政府進口補貼的外國供應商具有的有利經濟條件作用的反應,反補貼稅的目的在於爲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從而保護進口國的製造商。這種獎勵和補貼包括對外國製造商直接進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對出口商品進行關稅減免,對出口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融通或類似的物質補助,美國透過商務部國際貿易管理局進行補貼稅的實施。近年來,這些反補貼稅已成爲國際貿易談判中日益難以取得進展的領域,並且這也使國際對等貿易的安排複雜化,因爲在對等貿易中要衡量政府補貼是非常困難的。

三、反補貼稅的補貼特徵是什麼?

(一)依協議的規定,補貼是指由一締約方境內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提供並由此而授予各種利益的財政資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援。這一定義表述了補貼的如下特徵:

1、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爲。此處的政府不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中央政府及相關機構,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屬的各種體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級政府。此外,政府行爲還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爲和政府幹預下的私人行爲;

2、補貼是一種財政性措施。補貼應爲政府的財政性干預行爲,即是由公共帳戶支出;

3、補貼須授予受補貼方某種利益。協議未對“利益”作出明確的定義,依一般理解,利益即爲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資助計劃中取得某些它從市場上不能取得的價值或優惠條件。沒有此類利益的授予不構成補貼;

4、補貼應爲生產者或銷售者所獲得。只有授予企業的補貼纔有可能對貿易產生扭曲作用,屬於協議所調整的補貼。

5、但是並非所有的符合上述特徵的補貼都受協議約束,受協議約束的補貼具有專向性(specificity)。即只有在補貼是具體針對一個(或一類)企業或行業的情況下,方可針對“被禁止的”或“可申訴的”補貼實施所規定的補救措施。專向性是協議的核心概念。下列4種類型的補貼具有專向性:

(1)企業專向性:一國政府挑選一個或幾個特定公司進行補貼;

(2)產業專向性:一國政府針對某一個或幾個特定行業部門進行補貼;

(3)地區專向性:一國政府針對其領土內特定地區的生產進行補貼;

(4)被禁止的補貼:與出口實績或使用國產產品相聯繫的補貼。

按照有關資料的介紹,反補貼稅一般的適用對象都是進口商品,而反補貼稅的存在就是爲了能夠抵消國外的競爭者得到的獎勵和在被補助時所產生的影響,目的也就是爲了保護進口國的製造商,對進出口的貿易產生比較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