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溫補貼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上海高溫補貼時間是什麼時候?

上海高溫補貼時間是什麼時候?

上海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由200元/月調整爲300元/月。執行時間爲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考慮到高溫津貼的性質,一般說,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溫津貼按月發放;未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溫津貼按21.75天折算後發放。因此,對於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勞動者,即使沒有“全勤”,仍可以拿到相應折算後的高溫津貼。

二、企業在高溫天氣如何做好用工安全?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綜上所述,上海市對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定期會調整,目前執行的是每月300元,發放時間是6月份到9月份。高溫補貼是屬於工資的一部分,但是不能列入最低工資標準。企業不給員工發放這筆錢,員工可以去上海市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