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

江蘇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

步入六月份以來,江蘇的氣溫逐漸的上升,今年江蘇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成爲衆多的上班族尤其是戶外工作者關心的問題。各地的發放時間段主要是根據氣溫的高低和高氣溫持續的時間段不同各地有所不同。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什麼是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江蘇省高溫津貼管理辦法對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等做了具體規定。

二、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段

根據公開報道梳理,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例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爲6到8月,海南省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爲4到10月。在津貼標準方面,各省份標準不同。近期,一些省份還對高溫津貼作出了上調。例如江蘇將高溫津貼標準從每月200元漲至300元,每年支付時間爲4個月。

江蘇高溫津貼則與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掛鉤。根據江蘇省人力社保局公佈的通知,2018年該市職工的防暑降溫費標準爲168元每月,較上一年上調了10元,高溫津貼標準爲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調了2元。

河北去年調整了高溫津貼標準。依照規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由1.5元調整爲2元。

近年來,高溫津貼被扣發或替代的現象備受關注。爲避免高溫津貼成爲“紙上清涼”,多地也出臺具體措施,保障其被髮放到每一個高溫作業勞動者手中。

山東、廣東等地相繼出臺各自的高溫勞動保護辦法,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具體情形和主體責任予以明確細化並加大懲處力度。此外,多地明確,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整改,可按拖欠工資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江蘇省高溫津貼的發放工作也在逐漸展開,人社局將監督相關企業的高溫津貼的實際發放。

即將進入6月,我國多地將迎來高溫期。高溫補貼是國家規定的員工福利,爲了保障員工在惡劣氣溫下工作的補貼,尤其體現了企業的人文關懷。江蘇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段一般爲7-9,三個月。政府尤其應該對建築工人、環衛等職位員工的補貼到位工作更加關注。如果企業拒絕發放,職工如何維權可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