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代通知金含補貼嗎?

一、法律規定代通知金含補貼嗎?

法律規定代通知金含補貼嗎?

法律規定代通知金含補貼,“代通金”的支付標準,應當以上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但只以單身的工資爲準,可能過高或過低,既有可能對用人單位不利,也不可能對勞動者不利,從整體上看不利於促進和形成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所以,結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個月的工資標準,應當是勞動者的正常工資標準。如其上月工資不能反映正常工資水平的,可按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認。”因此“代通知金”適用的是“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包括工資,津帖,補貼和固定的獎金。代通知金爲固定金額,是員工一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月數跟員工在本公司的工齡有關。員工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之後一年按照補償一個月的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代通知爲固定的一個月,而經濟補償金則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補償原則。

二、如何區分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

1、兩者適用條件不同

代通知金支付的條件有三個,分別爲不勝任工作解除、醫療期滿解除、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只有在這三種情形下的解除,纔有代通知金。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很多,上述三種情形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還有協商解除、法定裁員、員工被迫解除等諸多種情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包含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條件,同時其範圍更爲寬泛。

2、兩者的支付月數不同

代通知金爲固定金額,是員工一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月數跟員工在本公司的工齡有關。員工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作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之後一年按照補償一個月的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代通知爲固定的一個月,而經濟補償金則基本上遵循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補償原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沒有履行提前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義務,那麼就需要對此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資金的支付數額,就是根據勞動者上個月的支付工資標準來進行不同決定的,其中包括獎金,基本工資還有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