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要求是什麼

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等。
合同訂立的基本要求是,需要有合同主體、合同標的、合同價格、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基本內容,法律規定的其他要求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第一款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
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