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地役權

地役權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地役權的發生須有兩個不同歸屬的土地存在,爲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稱爲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權的土地稱爲需役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爲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爲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條 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
地役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權期限
(五)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決爭議的方法。

什麼是地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