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合同幾年內有效
租賃合同的有效期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但是租賃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二、違建房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屬於這兩類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1、房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意思是指,出租人在建設房屋時,完全沒有取得任何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意思是指,出租人建設房屋時,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超出了原來的規劃許可範圍,也就是不按許可證確定的範圍建設。
不過,出租這種違章建築,雖然租賃合同無效,但同時給予出租人一定的補救措施,因此產生租賃合同糾紛時,出租人能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租賃合同幾年內有效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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