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提前一個月通知有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提前一個月通知有賠償金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提前一個月通知有賠償金嗎

有,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關係自然失效,雙方不再履行。《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現實情況中,勞動到期前單位提前通知不續簽是可以申請補償金的,該類申請會得到仲裁委員會的支援。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到職後的本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提前通知與經濟補償金無關,而是與代通知金有關。經濟補償金只與是否續簽合同的情況直接相關,是否提前通知不影響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另外,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必須提前通知是否續簽,所以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單位必須提前通知,或者地方性勞動法規規定單位必須提前通知,那麼單位就不需要提前通知。

公司應當在勞動合同到期的前30天通知員工不續簽,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的,公司屆時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要支付員工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相關法律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不續簽算辭退嗎

(1)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是按每滿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

(2)如果不通知是否續簽,而繼續工作的話,那你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可以要求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合同續簽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

三、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要賠錢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爲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在我國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的程序性規定中,如果是勞動者想要主動辭職的,此時是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是出現法定的情形的,勞動者也是可以直接走人的,但是無論如何,用人單位都是要辦理離職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