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

一、 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包括哪些條款?

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

其一、合同當事人的基本資訊;

其二、土地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其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其四、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其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其六、地上物的處置;

其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其八、違約責任;

其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二、農村土地承包的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綜上所述,土地承包需要依據法定的程序進行,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包含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資訊、所承包土地的基本資訊、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方位地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