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還原物請求權滿足什麼條件法院纔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返還原物糾紛的代理詞怎麼寫?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3)前言:簡要說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
(1)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
(2)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3)訴訟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5)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
三、返還原物糾紛立案後需要繳納哪些訴訟費?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四、返還原物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五、哪些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六、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在國家、集體或者個人及法人的財產,被他人無正當理由佔有的情況下,所有人肯定有權利要求對方返還原物,事實上無正當理由,侵佔別人的財產,侵佔數額較大卻拒不返還的,是有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的,比如侵佔罪,被判刑後仍然要承擔返還原物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