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一、購銷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購銷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購銷合同的違約金是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約定好了的,如果是沒有約定的話,違約金最高不能夠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

違約金可分爲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

1、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2、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申請撤銷合同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同時主張違約責任,合同撤銷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過錯造成的,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話,就不可以要求違約金了。因爲撤銷合同之後,合同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同時其中的條款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