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作意向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

一、簽訂合作意向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

簽訂合作意向協議能約定違約金嗎?

雙方簽訂合作意向協議時可以約定違約金的

寫違約責任時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在出資或協議增資方面。要看合夥人是否按時、足額地依協議履行出資義務,企業經營中決定增加出資的,合夥人是否嚴格按決定執行,然後據此規定對未履行這種義務者如何處理,如果由此造成企業或其他合夥人損失的,是否需要賠償以及如何進行賠償等。

2、在企業事務執行方面。要看當事人是否履行自己的職責或是否越權執行企業事務,發生不履行職責或越權執行事務如何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如何處理,造成企業的損失是否以及如何由當事人承擔。

3、在合夥人的操行方面。要規定合夥人如從事同企業的競爭業務,擅自與企業進行交易,單獨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企業利益的如何處理。對此類問題法律規定有處理辦法,合夥協議應確定要否對這類行爲作出更爲嚴厲的規定(企業內部可以從重處罰,但不能罰過其責,由此損害該合夥人的合法利益)

至於對違約行爲的處理規定,主要是要求違約者承擔或部分承擔由違約行爲造成的損失,停止或部分停止委託其執行事務的權力,以至對其予以除名等。

二、違約金上限

違約金可分爲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

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爲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司法解釋中的“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應該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個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在雙方進行了約定後也是可以與對方透過簽訂合同的方式來維護和規範對方的行爲,爲了更好地制約對方的行爲也是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金額,因爲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以及懲罰性的性質,所以在合同的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做出了違約的行爲後都是要承擔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