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過明確授權的買賣行爲有效嗎?

      在日常生活中的購買行爲,因爲雙方的疏忽,或是出賣人的身份的特殊,通常會導致房屋買賣、公司採購等行爲沒有明確的授權。這個時候,許多人就會擔心這種沒有授權的行爲還有法律效應嗎?實際這種行爲有時候有效,有時候也可以無效,對於買方來說是十分具有風險的。

沒有經過明確授權的買賣行爲有效嗎?

      沒有明確授權,但是經過了權利人確認的買賣行爲是有效的。

      沒有授權的行爲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尤其是在二手房的買賣之中。對於沒有進行明確授權的行爲簽訂下來的合同,是屬於效力待定合同。這時候需要權利人的追加確認,如果確認,則合同有效;如果權利人拒絕確認,那麼買賣合同無效。

      譬如在二手房的買賣中,夫妻一方出賣的房子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是需要另一方的授權委託書的。但是很多時候,僅憑夫妻中一方的身份資料和房產證等檔案,買方就和夫妻中一方簽訂了房屋購買合同。

      這時候,只另一方透過表態承認了這份房屋購買合同,合同纔有效。如果另一方拒絕承認這份合同,那這份合同其實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所以,所爲買方,要明確到底是否是透過了授權,因爲只有授權後合同纔有法律效應,不然就可能冒着合同失效的風險。

      在買方確認了當事人並不是全部負責人,應該在合理的時間內要求該當事人拿到授權,確保合同的效力。如果另一方拒絕,買方應該立即單方面撤銷相應的買賣合同。如果因此導致了損失,那麼其實是可以要求無權代理人承擔損失的。

      如果買方有理由相信賣家可以做出買賣行爲,那麼合同有效

      通常情況下,權利人是可以透過自身的實際情況追認該買賣行爲其實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買方相信賣家是有權利的,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賣家是沒有權利單方面撤銷合同的,如果造成了損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買家要有證據表面他的相信是有理由的,不然當事人也是可以不承認該買賣關係有效。

      當涉及到了較大金額的買賣行爲,比如房子車子等,如果發現買賣行爲沒有明確的授權,最好是尋求專業的律師的幫助,以起訴獲得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