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方不繼續履行合同的理由:(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