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不給會怎麼樣?

一、合同違約金不給會怎麼樣?

合同違約金不給會怎麼樣?

違約方不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以判定違約金計算時間,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包括賠付違約金。此時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責任。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行爲已不再是違約的行爲,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爲,其應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法定的遲延履行責任,其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再是賠付違約金,而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所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支付遲延履行金。至於一些判決書中給當事人指定的履行期,期間一般很短,屬於提示、敦促當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寬限期,這段時間利益應歸於義務人,不應計算違約金。

二、合同違約金的種類: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合同違約金的認定是基於實際的違約情況而定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就需要對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及到一方違約的責任,是需要進行明確的,這樣纔可以便於後期一方違約時要求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