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合同締約過失責任的認定如下:1、締約一方當事人有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爲;2、該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爲給對方造成了信賴利益的損失;3、締約過失責任人在主觀上必須存在過錯;4、其他法定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