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簽了字就生效嗎
根據《民法典》,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種情況:
1、依法成立無約定的,成立即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
所謂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條件:
(1)主體合格,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2、依法成立,有約定,從約定。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爲準。
3、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需要批准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
二、誰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1、公司法人、其他組織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
(2)經公司授權的人員(未經授權的人員簽訂的合同對公司不具有約束力):
①須持有經公司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②授權委託書上的授權應明確具體。
2、自然人
(1) 本人;
(2) 代理人:
①持有經本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②授權委託書上的授權應明確具體。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範圍包括授權的時間範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合同簽署一般是指當事人均在合同中籤名或者蓋章了,對於大部分的合同來講,完成了該操作之後,其實合同會成立,而同時也是生效的。但實際上,針對一些不同的合同,即使合同簽署了也成立了,但並不一定就是生效的。因爲有些合同必須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而有些則是需要在約定的條件達成之後纔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