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付款一般分爲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他方式(主要包括銀行按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特殊的付款方式(包括採用其他債務抵消,易貨交易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