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並未實際履行能否解除

合同並未實際履行能解除。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法定以及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並未實際履行能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