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仲裁條款有效嗎

合同未生效仲裁條款有效。已經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方能生效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尚未辦理批准、登記手續。另一種情形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生效條件尚未成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相關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雖然合同尚未生效,但是仲裁條款與合同相互獨立,合同效力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因此尚未生效的合同,仲裁條款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九條

合同未生效仲裁條款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