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合同簽訂後購買人能要求變更買受人嗎

預售合同屬於買賣契約,契約訂立後預購人要求變更合同買受人姓名屬單方變更契約條款,並由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爲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爲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範私下交易行爲。

預售合同簽訂後購買人能要求變更買受人嗎

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以變更預購人,包括:

(1)法院判決、仲裁機構裁決房屋轉移的;

(2)繼承或遺贈;

(3)離婚;

(4)夫妻之間更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辦理預售合同備案變更後,房管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爲當事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核發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變更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