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是不可抗力,所以因限購令喪失購房資格,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