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從兩個方面進行判斷,一是否具備生效的條件,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合同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