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多久是自動續簽

如果到期不續簽,也不工作,用人單位可視爲勞動關係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若到期後,繼續工作,則也不存在自動續簽。除非是滿足不固定期限合同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爲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爲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並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