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不過戶只公證可以嗎?

離婚房產不過戶只公證可以嗎?

離婚房產不過戶只公證可以嗎?

從法律上講,這個房子已經是你的;

一、協議離婚,有一份離婚協議是在民政婚姻登記機構存檔的,這個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房產歸屬以房屋管理部門的登記爲準,從這種意義上講,該房產還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房產沒有過戶,從名義上看,你前夫也是房產所有權人之一,他還可以跟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他人可能會上當受騙,也會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當然,按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出售,必須是夫妻雙方同意,但現實中,你前夫完全可以作假騙人的,對方如果不知情,在法律上也有可能認定是善意第三人,買房人的權益也有可能會受法律保護,因此,建議趁早過戶爲上。如果你前夫不配合的,立即起訴法院,要求其配合,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的。

有影響的,如果離婚協議中房子歸女方了,男女雙方需要到房屋登記中心將房屋過戶至女方的名下,因爲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不動產的交付原則是以過戶爲原則,意思就是說,你們必須要將房子過戶給女方後,女方纔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不過戶,可以簽訂房屋買賣之合同,但是並不發生物權效力。辦理過戶需要雙方同時到場,如果是訴訟離婚攜帶法院判決,房管局通常會給予過戶;如果是協議離婚,房管局通常不予過戶,應當向法院起訴確認對於房屋的所有權。

雖然離婚時房屋歸女方,但是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以產權部門登記的產權人爲所有權人。因此,如果你想出賣房屋,必須先過戶到自己名下,或者你和你前夫一起到房產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登記,將房屋直接過戶到買受人名下。如果男方拒不履行過戶義務,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根據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離婚房產不過戶只公證可以嗎?所以咋協議離婚時,對於房屋,車輛等等的夫妻共同財產,一定要做出明確的規定,以避免在離婚之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在進行房屋的規劃之後,一定要儘快的辦理過戶手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