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房子是老公名離婚房子應該歸誰

在我國房子是老公名離婚房子應該歸誰

在我國房子是老公名離婚房子應該歸誰?

離婚後能否分房,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爲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爲共同財產。

2、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透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應當視爲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6、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7、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 。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爲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

所以大家要知道的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其實離婚的時候房子歸誰有的時候不僅是取決於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這麼簡單的,當然房子的首付就是在婚前支付的,並且房產證也是婚前取得的,儘管是婚後共同償還貸款,但也是個人財產。涉及到離婚房產的分割問題影響的因素是很多的,一定要有律師的幫助去爭取才是最穩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