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屋分割給一方是否可以出售?

離婚房屋分割給一方是否可以出售?

一、離婚房屋分割給一方是否可以出售?

離婚房屋分割給一方是可以出售的。離婚後房產歸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屬於個人的財產,財產所有人對個人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離婚後房產怎麼過戶

(一)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週左右時間即可。

(二)對於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離婚的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是指協議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或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爲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和子女撫養等作出離婚判決。

離婚後夫妻肯定會把原本是二者一起使用的財產和房屋以合理的比例分割,但是得到了房屋後的一方就相當於是得到了房子的產權而有絕對的權利進行支配和處分,除非雙方有約定不能出售或者其他的限制,否則對方阻止出售的行爲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