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書面房產贈與合同,受贈人可以處分房產嗎?

沒簽書面房產贈與合同,受贈人可以處分房產嗎?

一般情況下,在送給人東西的時候,是不用簽訂書面上的合同,被贈送的一方,就可以獲得了東西的所有權。但是,如果送的是一套房,這種價值昂貴的東西話,爲了確保證房屋證行爲的有效性,都會要求籤訂一份贈與合同,在簽訂贈與合同之後,需要辦理過戶才能夠處分該房產。

如果是沒有書面贈與合同的話,受贈人就沒有擅自處分房產的權利。

贈與雙方並沒有簽訂贈與合同,那房產的產權贈與和公證就會無法進行,從而導致房產過戶沒有辦法繼續下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房產贈與公證的時候,必須要存在着有效的房產贈與合同,和房產過戶的流程,所需要的材料就必須要有房產贈與合同,和房產贈與的公證書,否則,贈與的房產將無法過戶。

如果受贈人沒有該房產的房產權,就沒有處分該房產的權利,尤其是轉賣行爲,不然的話,受贈人就涉嫌違反擅自處分他人財產的法律,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方式,在沒有及時簽訂贈與合同的情況下,其實房產的受贈者,是可以跟贈與人簽訂一份補籤房產贈與合同。

假如在受贈者需要對房產進行處分,需要與贈與人進行協商,雙方互相約定,補籤房產贈與合同之後,再一起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後就可以進行房屋過戶的流程,將房產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就可以任你處置了。

其實在一般情況下,在接受別人贈與的房產時候,本來就是給的,所以對於其他也並不會有太細的要求,口頭約定即可。但是如果受贈者需要處分這套房屋的時候,還是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簽訂贈與合同,做贈與公證。房產涉及的價值比較大,最好的建議還是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從旁協助,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