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買離婚房要注意什麼

在我國買離婚房要注意什麼

在生活當中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對房子之前是用來做什麼的肯定不會去詳細的進行了解。但是最起碼對於房子的產權性質等這些都應該是有所瞭解的,有些時候可能,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此套房子是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過戶來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買離婚房要注意什麼?

一、在我國買離婚房要注意什麼?

需要出具賣方的《離婚協議》《離婚證》《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材料

1、產權是否可靠:需注意產權證上的名字與房主是否一致,產權的性質和內容,包括面積、地址及標準價房的分配比例。同時,還要驗看正本、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此外,還要知曉二手房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產權性質的不同牽涉到成交過程的複雜程度,也牽涉到買房收益的分配問題,最終影響到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

2、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需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及與原產權單位確認利益的分配辦法,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是存在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的問題,買主應當對此有所瞭解。此外,軍產、院產、校產的公房一般與本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大院裏,上述單位一般被列爲特殊單位,這種公房單位沒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資格。

3、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需注意是否佔用公共空間,是否有改動過房屋的內部結構,是否有牽涉到面積計算的結構改動,在購買時應該將這些因素考慮到,並將額外增加的面積刨除在房價計算之外,當然了,這需要和房主具體協商了。

4、確認所購二手房的準確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買主還需瞭解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

5、認真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注意戶型是否合理,管線是否太多,二手房是否帶裝修,另外,還要所要房屋的內部結構圖,以便日後裝修。

6、查詢物業的管理水平,包括提供服務的內容和水準、保安、保潔、綠化的水準及基本生活設施的管理。

7、考察房屋的市政配套:主要包括水、有線電視、供電容量、電線、電話線、煤氣、天然氣、熱水、暖氣。

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如果房子之前是屬於夫妻離婚的時候而獲得的產權性質,需要賣家出具房屋所有權證,離婚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其實不管房子是不是屬於離婚房,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最重要的是要證明自己所購買的二手房的,房屋產權沒有什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