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公司所有權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離婚時公司所有權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離婚時公司所有權界定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屬於婚前財產的股權:

1、對於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權(如購買、接受贈與等)爲個人財產。意思是說婚前一方透過自己婚前財產或者父母、朋友、親戚等進行購買或贈與的公司,當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此公司所有權爲一方個人財產。

2、婚後以個人財產出資取得的股權爲個人財產。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因爲婚後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使用婚前所有的財產購買公司股份或認繳公司出資,僅僅是財產價值形態的轉化的話,在不發生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化,該股權仍爲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股權。意思是說夫妻一方受到他人的遺囑繼承和贈與合同中,明確規定此公司的贈與與繼承屬於夫妻一方的時候,則此公司的所有權爲一方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

(二)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股權: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使用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取得的股權或依法繼承、受贈的股權(除以上三點外)爲夫妻共同財產。意思是說夫妻婚後透過雙方共同財產對公司進行購買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贈與與繼承的時候沒有明確規定贈與或繼承一方是,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另一方都有權分割。